实验室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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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手册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7-10-17  点击:[]

第一部分 实验室一般安全守则

1.1 概述

本节提供实验室基本的安全守则,以确保实验室安全。实验室主管必须自行设立具体守则,而实验室使用者有责任明白所有规则后方可进行实验。

1.2 实验室一般安全守则

(1)凡开始任何新的或更改过的操作程序前,要先了解所有方面潜在之危险,及该有那些适当的安全措施。

(2)需熟习紧急应急措施、警钟讯号及逃生路线。熟记紧急电话、洗眼器、喷淋和灭火筒的位置及其正确操作程序。

(3)实验室内禁止吸烟、涂化妆品或饮食。冷藏柜严禁储放食物饮品。

(4)认识实验室内各类个人防护设备的用法。

(5)穿上适当的防护衣服及手套,以免身体接触化学品。

(6)在实验室使用危险化学品、危险机器、激光设备及生物剂,必须戴上适当的护眼镜。

(7)在实验室内,应把长发或宽松衣服束起。切勿脱鞋、穿着凉鞋或露趾鞋进入实验室。

(8)所有盛载化学品的容器都需要贴上正确清晰的标签。标签上应写上化学品的危险警告字句以供其它实验室使用者参阅。

(9)所有化学废弃物应适当弃置于相应的废料容器内,并应正确填妥记录。

(10)各种仪器应根据其指定用途操作,切勿使用不熟悉的仪器。

(11)切勿使用嘴巴吸吮化学品,应使用化学品专用的移液管抽吸器。

(12)尽量避免接触气体、烟雾及气雾,预料会有上述情况时应使用适当的设备及通风柜。

(13)应对不安全环境及行为提高警觉,并把不安全情况向实验室负责人举报。

(14)离开实验室前,应彻底洗净双手。

1.3 实验室管理及维修

(1)保持实验室范围整洁,免生意外。每个实验结束时及每日完成所有实验,应收拾打扫干净。

(2)所有化学废弃物都要根据危险级别分类,并贮存在指定的容器内。

(3)实验室地面应长期保持干爽。如有化学品泄漏或水溅湿地面,应即时处理并提示其它工作人员。

(4)楼梯间及走廊切勿存放物品,严禁阻塞通道及阻碍人取得紧急用具。

(5)所有实验室设备如通风柜、离心分离机、真空泵等均需定期检查维修。维修工作需由认可人员执行,予以记录。

1.4 警告牌

(1)每个实验室入口须张贴警告牌。列明该实验室内各种潜在危险,以及实验时应佩带那些安全设备。

(2)警告牌亦列出紧急联络人员名单。如发生火警、化学品泄漏等意外,可寻求以上人员协助。

1.5 无人在场的实验

(1)有些实验过程涉及危险化学品,并需在无人在场的情况下持续甚至通宵进行,负责人必须做好预防措施,特别是当公用设施如电力、冷却水中断时作何应变控制。

(2)小心存放化学品及仪器,以防止火警、爆炸以及其它突发事故发生。

(3) 实验室内的照明系统必须保持开启;实验室大门外应张贴告示,列明其内使用那些危险品、紧急事故电话及联络人。

(4) 如有需要,应安排相关员进行定时巡查。

1.6 在办公时间以外或单独使用实验室须知

(1)不鼓励学生于正常办公时间外在实验室进行实验。

(2)如需要在办公时间以外使用实验室,必须事先获得负责人批准。

(3)为了保障安全,禁止于办公时间外单独在实验室内进行实验,需要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尤其如此。

(4)如需要在晚上十一点之后继续使用实验室,使用者须填写《通宵使用实验室申请表》,并需要同时获得学院批准,方可使用。


第二部分 防火与防爆

2.1 防火

常见的易燃易爆物

着火是化学实验室,特别是有机实验室里最容易发生的事故。多数着火事故是由于加热或处理低沸点有机溶剂时操作不当引起的,下表为常见易燃的有机溶剂。

常见有机液体的易燃性

(℃)

(℃)

(℃)

40-60

-45

240

34.5

-40

180

56

-17

538

65

10

430

乙醇(95%)

78

12

400

二硫化碳

46

-30

100

80

-11

111

4.5

550

118

43

425

二硫化碳,乙醚、石油醚、苯和丙酮等的闪点都比较低,即使存放在普通电冰箱内(冰室最低温-8℃,无电火花消除器),也能形成可以着火的气氛,故这类液体不得贮于普通冰箱内。另外,低闪点液体的蒸气只需接触红热物体的表面便会着火。其中,二硫化碳尤其危险,即使与暖气散热器或热灯泡接触,其蒸气也会着火,应该特别小心。

2.2 火灾的预防

有效的防范才是对待事故最积极的态度。为预防火灾,应切实遵守以下各点:

(1)严禁在开口容器或密闭体系中用明火加热有机溶剂,当用明火加热易燃有机溶剂时,必须要有蒸气冷凝装置或合适的尾气排放装置。
(2)废溶剂严禁倒入污物缸,应倒入回收容器内再集中处理。燃着的或阴燃的火柴梗不得乱丢,应放在表面皿中,实验结束后一并投入废物缸。
(3)金属钠严禁与水接触,废钠通常用乙醇销毁。
(4)不得在烘箱内存放、干燥、烘焙有机物。
(5)使用氧气钢瓶时,不得让氧气大量溢入室内。在含氧量约25%的大气中,物质燃烧所需的温度要比在空气中低得多,且燃烧剧烈,不易扑灭。

2.3 消防灭火
万一不慎失火,切莫慌惊失措,应冷静,沉着处理。只要掌握必要的消防知识,一般可以迅速灭火。

(一)常用消防器材
   化学实验室一般不用水灭火!这是因为水能和一些药品(如纳)发生剧烈反应,用水灭火时会引起更大的火灾甚至爆炸,并且大多数有机溶剂不溶于水且比水轻,用水灭火时有机溶剂会浮在水上面,反而扩大火场。下面介绍化学实验室必备的几种灭火器材。
(1)沙箱 将干燥沙子贮于容器中备用,灭火时,将沙子撒在着火处。干沙对扑灭金属起火特别安全有效。平时经常保持沙箱干燥,切勿将火柴梗、玻管、纸屑等杂物随手丢入其中。

(2)灭火毯 通常用大块石棉布作为灭火毯,灭火时包盖住火焰即成。近年来已确证石棉有致癌性,故应改用玻璃纤维布。沙子和灭火毯经常用来扑灭局部小火,必须妥善安放在固定位置,不得随意挪作他用,使用后必须归还原处。
 (3)二氧化碳灭火器 是化学实验室最常使用、也是最安全的灭火器。其钢瓶内贮有CO2气体。使用时,一手提灭火器,一手握在喷CO2的喇叭筒的把手上,打开开关,即有CO2喷出。应注意,喇叭筒上的温度会随着喷出的CO2气压的骤降而骤降,故手不能握在喇叭筒上,否则手会严重冻伤。CO2无毒害,使用后干净无污染。特别适用于油脂和电器起火,但不能用于扑灭金属着火。
(4)泡沫灭火器由NaHCO3与Al2(SO4)3 溶液作用产生Al(OH)3和CO2泡沫,灭火时泡沫把燃烧物质包住,与空气隔绝而灭火。因泡沫能导电,不能用于扑灭电器着火。且灭火后的污染严重,使火场清理工作麻烦,故一般非大火时不用它。
   过去常用的四氯化碳灭火器,因其毒性大,灭火时还会产生毒性更大的光气,目前已被淘汰。
(二)灭火方法
   一旦失火,首先采取措施防止火势蔓延,应立即熄灭附近所有火源,切断电源,移开易燃易爆物品。并视火势大小,采取不同的扑灭方法。
 (1)对在容器中(如烧杯、烧瓶等)发生的局部小火,可用石棉网、表面皿或木块等盖灭。
(2)有机溶剂在桌面或地面上蔓延燃烧时,不得用水冲,可撒上细沙或用灭火毯扑灭。
(3)对钠、钾等金属着火,通常用干燥的细沙覆盖。严禁用水和CCl4灭火器,否则会导致猛烈的爆炸,也不能用CO2灭火器。
(4)若衣服着火,切勿慌张奔跑,以免风助火势。化纤织物最好立即脱除。一般小火可用湿抹布,灭火毯等包裹使火熄灭。若火势较大,可就近用水龙头浇灭。必要时可就地卧倒打滚,一方面防止火焰烧向头部,另外在地上压住着火处,使其熄火。
(5)在反应过程中,若因冲料、渗漏、油浴着火等引起反应体系着火时,情况比较危险,处理不当会加重火势。扑救时必须谨防冷水溅在着火处的玻璃仪器上,必须谨防灭火器材击破玻璃仪器,造成严重的泄漏而扩大火势。有效的扑灭方法是用几层灭火毯包住着火部位,隔绝空气使其熄灭,必要时在灭火毯上撒些细沙。若仍不奏效,必须使用灭火器,由火场的周围逐渐向中心处扑灭。

2.4防爆

(一)爆炸原因

实验室发生爆炸事故的原因大致如下:
  (1)随便混合化学药品。氧化剂和还原剂的混合物在受热、摩擦或撞击时会发生爆炸。下表中列出的混合物都发生过意外的爆炸事故。

加热时发生爆炸的混合示例

镁粉-重铬酸铵

有机化合物

镁粉-硝酸银

(遇水产生剧烈爆炸)

还原剂-硝酸铅

氯化亚锡-硝酸铋

镁粉-硫磺

浓硫酸-高锰酸钾

锌粉-硫磺

三氯甲烷-丙酮

铝粉-氧化铅

铝粉-氧化铜

(2)在密闭体系中进行蒸馏、回流等加热操作。
  (3)在加压或减压实验中使用不耐压的玻璃仪器,气体钢瓶减压阀失灵。
 (4)反应过于激烈而失去控制。
 (5)易燃易爆气体如氢气,乙炔等气体烃类、煤气等大量逸入空气,引起爆燃。
 (6)一些本身容易爆炸的化合物,如硝酸盐类,硝酸酯类,三碘化氮、芳香族多硝基化合物、乙炔及其重金属盐、重氮盐、叠氮化物、有机过氧化物(如过氧乙醚和过氧酸)等,受热或被敲击时会爆炸。强氧化剂与一些有机化合物接触,如乙醇和浓硝酸混合时会发生猛烈的爆炸反应。

(二)防范措施

爆炸的毁坏力极大,必须严格加以防范。。凡有爆炸危险的实验,在教材中必有具体的安全指导,应严格执行。此外,平时应该遵守以下各点:
  (1)取出的试剂药品不得随便倒回贮备瓶中,也不能随手倾入污物缸,应征求教师意见后再加以处理。
  (2)在做高压或减压实验时,应使用防护屏或戴防护面罩。
  (3)不得让气体钢瓶在地上滚动,不得撞击钢瓶表头,更不得随意调换表头。搬运钢瓶时应使用钢瓶车。
  (4)在使用和制备易燃、易爆气体时,如氢气、乙炔等,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并不得在其附近点火。

第三部分 用电安全


   在化学实验室,经常使用电学仪表、仪器,应用交流电源进行实验。本节简单介绍使用交流电源的基本常识,以利安全用电。

3.1 安全用电

人体若通过50 Hz 25 mA以上的交流电时会发生呼吸困难,100 mA以上则会致死。因此,安全用电非常重要,在实验室用电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的操作规程。

 (一)防止触电
(1)不能用潮湿的手接触电器。
(2)所有电源的裸露部分都应有绝缘装置。
(3)已损坏的接头、插座、插头或绝缘不良的电线应及时更换。
 (4)必须先接好线路再插上电源,实验结束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再拆线路。
(5)如遇人触电,应切断电源后再行处理。
(二)防止着火
(1)负荷大的电器应接较粗的电线。

(2)生锈的仪器或接触不良处,应及时处理,以免产生电火花。

(3)如遇电线着火,切勿用水或导电的酸碱泡沫灭火器灭火。应立即切断电源,用沙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
   (三) 防止短路

电路中各接点要牢固,电路元件二端接头不能直接接触,以免烧坏仪器或产生触电、着火等事故。
   (四)实验开始以前,应先检查线路完好后,方可插上电源。
   (五)若仪器有漏电现象,则可将仪器外壳接上地线,仪器即可安全使用。但应注意,若仪器内部和外壳形成短路而造成严重漏电者(可以用万用电表测量仪器外壳的对地电压),应立即检查修理。此时如接上地线使用仪器,则会产生很大的电流而烧坏保险丝或出现更为严重的事故。

第四部分 化学品安全

4.1 概述

本节详列出实验室内贮存、使用及弃置化学品的安全守则,供使用者参考。在此所提及的化学品包括化学元素、化合物、混合物、商业用化工产品、清洁剂、溶剂及润滑剂。不少化学品都具毒性、刺激性、腐蚀性、致癌性、易燃性或爆炸性。有些化学品单独使用时较为安全,但是在实验中按预计安排或意外跟其它化学品混合,亦可能有危险。故此,处理化学品的人士必须清楚知道:化学品单独使用或其化合效应可能引起的危险情况,并采取适当的控制和预防措施。

4.2 化学中毒和化学灼伤事故的预防

  (一)化学中毒主要是由下列原因引起的:
   (1)由呼吸道吸入有毒物质的蒸气。
  (2)有毒药品通过皮肤吸收进入人体。
   (3)吃进被有毒物质污染的食物或饮料,品尝或误食有毒药品。

  (二)化学灼伤则是因为皮肤直接接触强腐蚀性物质、强氧化剂、强还原剂,如浓酸、浓碱、氢氟酸、钠、溴等引起的局部外伤。预防措施如下:

(1)最重要的是保护好眼睛!在化学实验室里应该一直配戴护目镜(平光玻璃或有机玻璃眼镜),防止眼睛受刺激性气体薰染,防止任何化学药品特别是强酸、强碱、玻璃屑等异物进入眼内。

(2)禁止用手直接取用任何化学药品,使用毒品时除用药匙、量器外必须配戴橡皮手套,实验后马上清洗仪器用具,立即洗手。

(3)尽量避免吸入任何药品和溶剂蒸气。处理具有刺激性的,恶臭的和有毒的化学药品时,如H2S、Cl2、Br2NO2、SO2、SO3浓HCl和HF、浓硝酸、发烟硫酸、浓盐酸,乙酰氯等,必须在通风橱中进行。通风橱开启后,不要把头伸入橱内,并保持实验室通风良好。

(4)严禁在酸性介质中使用氰化物。

(5)禁止口吸吸管移取浓酸、浓碱,有毒液体,应该用洗耳球吸取。禁止冒险品尝药品试剂,不得用鼻子直接嗅气体,而是用手向鼻孔扇入少量气体。

(6)不要用乙醇等有机溶剂擦洗溅在皮肤上的药品,这种做法反而增加皮肤对药品的吸收速度。

(7)实验室里禁止吸烟进食,禁止赤膊穿拖鞋。

4.3 中毒和化学灼伤的急救

(一) 眼睛灼伤或掉进异物 一旦眼内溅入任何化学药品,立即用大量水缓缓彻底冲洗。实验室内应备有专用洗眼水龙头。洗眼时要保持眼皮张开,可由他人帮助翻开眼睑,持续冲洗15分钟。忌用稀酸中和溅入眼内的碱性物质,反之亦然。对因溅入碱金属、溴、磷、浓酸、浓碱或其它刺激性物质的眼睛灼伤者,急救后必须迅速送往医院检查治疗。

玻璃屑进入眼睛内是比较危险的。这时要尽量保持平静,绝不可用手揉擦,也不要试图让别人取出碎屑,尽量不要转动眼球,可任其流泪,有时碎屑会随泪水流出。用纱布,轻轻包住眼睛后,将伤者急送医院处理。
   若系木屑、尘粒等异物,可由他人翻开眼睑,用消毒棉签轻轻取出异物,或任其流泪,待异物排出后,再滴入几滴鱼肝油。

(二)皮肤灼伤

(1)酸灼伤 先用大量水冲洗,以免深度受伤,再用稀NaHCO3溶液或稀氨水浸洗,最后用水洗。

氢氟酸能腐烂指甲、骨头,滴在皮肤上,会形成痛苦的,难以治愈的烧伤。皮肤若被灼烧后,应先用大量水冲洗20分钟以上,再用冰冷的饱和硫酸镁溶液或70%酒精浸洗30分钟以上,或用大量水冲洗后,用肥皂水或2~5%NaHCO3溶液冲洗,用5% NaHCO3溶液湿敷。局部外用可的松软膏或紫草油软膏及硫酸镁糊剂。

(2)碱灼伤 先用大量水冲洗,再用1%硼酸或2%HAc溶液浸洗,最后用水洗。

(3)溴灼伤 这是很危险的。被溴灼伤后的伤口一般不易愈合,必须严加防范。凡用溴时都必须预先配制好适量的20%Na2S2O3溶液备用。一旦有溴沾到皮肤上,立即用Na2S2O3溶液冲洗,再用大量水冲洗干净,包上消毒纱布后就医。
在受上述灼伤后,若创面起水泡,均不宜把水泡挑破。

  (三)中毒急救

实验中若感觉咽喉灼痛、嘴唇脱色或发绀,胃部痉挛或恶心呕吐、心悸头虽等症状时,则可能系中毒所致。视中毒原因施,以下述急救后,立即送医院治疗,不得延误。具体的措施可视实际情况而定:

(1)固体或液体毒物中毒 有毒物质尚在嘴里的立即吐掉,用大量水漱口。误食碱者,先饮大量水再喝些牛奶。误食酸者,先喝水,再服Mg(OH) 2乳剂,最后饮些牛奶。不要用催吐药,也不要服用碳酸盐或碳酸氢盐。

重金属盐中毒者,喝一杯含有几克MgSO4的水溶液,立即就医。不要服催吐药,以免引起危险或使病情复杂化。

砷和汞化物中毒者,必须紧急就医。

(2)吸入气体或蒸气中毒者 立即转移至室外,解开衣领和钮扣,呼吸新鲜空气。对休克者应施以人工呼吸,但不要用口对口法。立即送医院急救。

  (四)烫伤、割伤等外伤 在烧熔和加工玻璃物品时最容易被烫伤,在切割玻管或向木塞、橡皮塞中插入温度计、玻管等物品肘最容易发生割伤。玻璃质脆易碎,对任何玻璃制品都不得用力挤压或造成张力。在将玻管、温度计插入塞中时,塞上的孔径与玻管的粗细要吻合。玻管的锋利切口必须在火中烧圆,管壁上用几滴水或甘油润湿后,用布包住用力部位轻轻旋入,切不可用猛力强行连接。外伤急救方法如下:

(1)割伤 先取出伤口处的玻璃碎屑等异物,用水洗净伤口,挤出一点血,涂上红汞水后用消毒纱布包扎。也可在洗净的伤口上贴上“创口贴”,可立即止血,且易愈合。
若严重割伤大量出血时,应先止血,让伤者平卧,抬高出血部位,压住附近动脉,或用绷带盖住伤口直接施压,若绷带被血浸透,不要换掉,再盖上一块施压,即送医院治疗。

(2)烫伤 一旦被火焰、蒸气、红热的玻璃、铁器等烫伤时,立即将伤处用大量水冲淋或浸泡,以迅速降温避免深度烧伤。若起水泡不宜挑破,用纱布包扎后送医院治疗。对轻微烫伤,可在伤处涂些鱼肝油或烫伤油膏或万花油后包扎。

4.4 化学品的正确卷标方法

所有化学试剂或化学品的容器,必须贴有标签,标示其所载化学品的名称、浓度、潜在危险性及制造日期。

4.5 化学品的一般处理方法

(1)实验室内的化学试剂及化学品用后必需盖好,并应及时放回适当的位置。放置时要注意将标签向外,以咨识别。

(2)实验室内的贮存柜及冷藏柜必须定时检查,并将不适用的化学品安全处理。食物及饮料不可贮存于冷藏柜内或放置化学品的地方。

(3)使用化学品时必须使用安全设备,个人基本安全设备至少应包括实验服、护眼镜以及安全手套。

(4)搬移化学品时,必须使用托盘或手推车辅助,以免容器爆裂引致化学品泄漏。

(5)所有实验室的化学废料均需安全弃置于指定的废液收集容器内。有关处理方法见第7节「弃置化学废料」。

4.6 化学品贮存

(1)根据危险品条例,大量的危险品应贮存在危险品仓库内。只有少量实验用的化学品可以存放在实验室内。

(2)化学品贮存容器必须清楚卷标并标明化学品的名称、危险类别、特别预防措施及紧急应变资料。

(3)易燃溶剂应存放在化学品安全贮存柜或通风位置远离燃烧器、加热板及电源。切勿将易燃物品贮存在家用电冰箱内,应将其置于「防爆炸」或标明可储存易燃品的电冰箱或冷藏柜。

(4)用电冰箱贮存的液体样本须以密封容器盛载,再置于防漏托盘上。

(5)致癌及剧毒物质须存放于装有双重防漏装置的容器内。

(6)化学品应标明首天存放日期,随时间分解的物质尤其如此。

(7)不兼容的化学品切勿存放在一起,应使用遮挡物料隔离。

4.7 化学品溢漏

(1)小量(少于1000 毫升)的化学品溢漏可利用实验室内处理溢漏的工具自行清理。实验室人员都接受应过此种训练,懂得处理溢漏事故。

(2)如果大量溢漏且不受控制,员工受伤又或实验室环境受污染,请立即通知学院。

(3)化学品泄漏紧急应变措施:

(4)通知附近所有人。

(5)在安全情况下,使用合适的工具控制泄漏的范围。如泄漏易燃气体,要在安全距离内,关闭所有热能来源或点火装置。

(6)疏散所有受影响区域的人员并把门关上,启动在实验室入口的紧急排风警报抽出有害气体。

(7)到安全地方通知保安组。

(8)如情况许可,与事发现场保持距离,并尽量阻止其它人进入。

(9)若情况许可,应向紧急应变人员提供协助。

4.8 弃置化学废液

(1) 搬运、收集、处理及弃置化学废液,应按照《化学固废条例规定》来进行。所有化学废液应送到化学废液收集中心。

(2)化学废液应存放在特定的容器内,以免在日常处理 、贮存及运送期间引致泄漏。

(3)化学废液处理中心提供三种不同的废料收集容器,容量各为二十公升,放在实验室内。三种废料收集容器分别注明「酸性废料」、「碱性废料」或「有机废料」。使用前必须查看清楚标签,并将废料弃置在指定的废料收集容器,避免与不兼容的废料混合。

(4)使用者必须在弃置废液的纪录表填上废液名称及数量。

(5)在运送化学废液处理前,应选择合适地点作临时贮存之用。储存地应张贴告示提醒工作人员。 


部分 辐射安全

5.1 概述

凡使用任何释放电离辐射的辐照仪器以及放射性同位素。有关物料和仪器必须妥善处理及弃置,以免对使用者、公众及环境构成不良影响。应严格监管放射性同位素和辐照仪器的添置、运送、贮存、使用和弃置,而涉及此事的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相关规定。

5.2 基本要求

(1)所有使用者 (包括教职员及学生) 在处理放射性物质和使用辐照仪器前,须先向有关主管部门登记。

(2) 所有使用者在可能受到辐射影响的情况下,应穿戴经辐射管理局核准的工作人员辐射监测器具。

(3)所有使用者在处理放射性物质和使用辐照仪器前,必须接受由主管部门安排的健康检查,包括血液测试和相关的医疗及工作纪录。有关检查亦须在其后每十四个月进行一次。

(4)所有使用者必须遵守相关规定。

(5)如放射性物质溅溢或遗失,应立刻向相关部门报告。

(6)若有女性使用者怀孕,应尽快向学院报告,以便安排特别监察措施。

5.3 放射性物质的贮存及处理设备

(1)为方便清洗,放射实验室内所有地板、墙壁、工作台、台桌及椅子须由平滑不透水物料制造,而所有空隙均须有效地密封。

(2)每个工作天结束后,必须清洗所有地板、工作台、台桌及椅子。每星期须至少清洗墙壁一次。

(3)所有非密封的粉状、糊状、气状或蒸汽状放射性物质,均须在获认可型号的排风柜中处理。

(4)实验室内应有适当的承架和容器来存放工具及处理非密封的放射性物质,这些承架及工具在每个工作天结束后必须清洗。

(5)清洁工序须以湿法进行,并且妥善纪录。所有清洁用具使用后必须妥善清洗,禁止用

作其它用途。

(6)放射实验室内所有可及范围,辐射剂量不可以超逾每小时10 微希;放射实验室外,不可超越每小时1微希。

(7)只有已登记之使用者方可使用辐射实验室。

(8)实验室添置的物品应妥善记录,并且每三个月一次向学院呈交记录。

5.4 处理放射性物料的个人防护

(1)任何天然或人工的放射性化学元素组成,或包含该等元素的任何物质,而其放射性比度,以每克物质计算,超逾75 贝克勒尔的源放射性化学元素者,即为放射性物质。

(2)实验室应为使用者提供肥皂、毛巾、指甲擦、未受放射污染的清水及适当的洗濯设备。同时,使用者在饭前及离开工作范围前亦须洗净双手。

(3)实验室应为所有使用者提供可摆放个人防护装备的贮物柜,而这些防护装备不应带离工作范围。

(4)工作范围内严禁饮食,使用者只可携带必要的个人物品进入工作范围内。

(5)使用者均须穿上全身防护衣物方可处理任何非密封的放射性物质。防护衣物在使用后须彻底清洁或弃掉。

(6)使用者在处理任何非密封的放射性物质时应戴上手套和帽子。每次使用后,手套和帽子须彻底清洁,并至少每星期更换一次。

(7)处理非密封的放射性物质时,应为所有使用者提供足够份量的纸巾。

(8)处理任何非密封的液态放射性物质时,应为所有使用者提供合适的防护屏。防护屏应置于使用者的脸与双手之间以保护面部。

(9)如发生溅溢,所有使用者应立刻撤离现场。现场须在实验室负责人监督下,以湿法清理。

5.5 弃置放射性废料

(1)所有废料在弃置前须妥善贮存。

(2)所有超过最短贮存期的废料,如有其它性质之潜在危险,在弃置前须经相关处理。

(3)所有水溶性废料,经过适当处理后应分成四等份,每七天一次以不少于十公升清水冲洗。

(4)所有固体废料,经过适当处理后,应用坚韧的塑料袋封好并由认可的工作人员运往公共废料收集场。在弃置前,废料包装上所有显示放射性程度的卷标须事先除去。

(5)所有废料应有适当纪录,包括其放射性核种、物理及化学状态、于特定日期的放射性比度、生产和废弃日期以及废弃方法。

5.6 辐照仪器的使用

(1)所有辐照仪器 (在距离仪器表面任何接触点5 厘米计算,能够以逾每小时5 微希的剂量率产生或发射电离辐射的仪器)必须向辐射管理局申请牌照方可使用。

(2)不得改动任何装置在辐照仪器上的辐射屏障或自动辐射隔阻系统。

(3)对现有配置作任何改动(包括搬动仪器)事前必须获得辐射管理局批准方可进行。

(4)所有辐照仪器的负责人应负责其装置的辐射安全。 


第六部分 激光安全

6.1 概述

激光(藉受激辐射而产生或放大的光波)于实验室普遍使用,应用范围包括校准技术、光谱分析、非线性光学分析、光纤通讯技术等。激光之特性是可产生单色及同调之辐射。使用者如直视激光光束或镜面反射,激光的强烈光度足以造成暂时性或永久性的眼睛损害。此外,即使是漫反射,高功率的激光亦会灼伤皮肤,引起火灾和损害视力。大多数意外都是在较准激光系统或保养激光仪器时发生。使用激光器时,如涉及高电压、高气压和有毒化学物质,亦可能导致其它意外。因此,使用激光时必须采用特别的措施,减低潜在危险。

6.2 激光的分类

根据输出能量、波长以及对人体造成的伤害,激光和激光系统可分为四个级别。使用者应就激光的级别,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要获知正确的级别分类,请核对制造商的操作指南或激光警告标签。

第一类激光 ― 第一类激光的输出功率低﹝0.4 微瓦特以下﹞,故不会产生有害的辐射,因此只须采取一般的预防措施。

第二类激光﹝低功率﹞ ― 第二类激光是于可见光谱﹝0.4 – 0.7 微米﹞输出低功率﹝0.4 微瓦特– 1 毫瓦特﹞。人类的厌光反应可起到保护眼睛的功用。但如长时间直视光束,亦可能对双眼造成损害。

第三类激光﹝中功率﹞ ― 如直视或从镜面反射接触到第三类激光,可能会造成伤害。

第三类激光分为第三类甲和第三类乙。第三类甲激光是于可见光谱输出中功率﹝1 – 5 毫瓦特﹞。如使用光学仪器聚焦这类激光,便会造成伤害。第三类乙激光的输出功率和第三类甲的差不多,但前者是于不可见的光谱输出,因此使用者会不自觉暴露在激光光束中受创。

第四类激光﹝高功率﹞ ― 所有输出功率高于第三类的激光都列为第四类别。无论直接反射或漫反射第四类激光,都会伤害眼睛和皮肤,甚至引起火灾。使用第四类激光时,必须极度谨慎。

6.3 一般安全措施

(1)所有使用者在使用激光仪器前及此后每十二个月,必须接受眼部检查。

(2)所有警告标签应张贴在激光箱及控制台上,让使用者可在操作期间清楚看到。

(3)激光仪器只供授权者使用。操作期间,不可无人看管。

(4)必须在光线充足的情况下进行激光实验,让瞳孔收细。

(5)进行激光实验前,应除去身上所有反光的物品,如手表、指环、手镯,以免令激光光束意外折射。

(6)使用特定的激光时,应戴上防护镜。

(7)切勿直视激光光束或折射光。

(8)避免身体直接暴露于激光光束之中。

(9)做激光实验时,尤其于校准实验期间,应减少工作范围的人数。

 

第七部分 实验室的特殊潜在危险

7.1 概述

实验室里的常用物品如压缩气体瓶、低温物料、通风柜,均有机会引起危险。本节为使用者提供处理这些物品的一般守则。

7.2 压缩气体瓶

(1)所有气体瓶须标明所载的气体成份和有效日期。

(2)必须稳固直立摆放压缩气体瓶。

(3)只可使用合适认可的气阀和调节器,并且不沾染油性物质。

(4)使用后,必须关闭钢瓶上的主气阀和释放调节器内的多余气压。定期检查接口,以防气体泄漏。

(5)移动大型气体瓶应使用手推车,切勿拖拉、滚动或滑动气体瓶。

(6)必须在气体瓶的使用和贮存地点张贴警告标示,并存放在阴凉和通风良好的地方。

(7)将调节器安装在钢瓶气阀时,必须清理接口上的尘埃。

7.3 低温物料

(2)低温液体有一定的危险,使用前必须熟悉相关的操作须知。

(2)处理液化气体,应该使用开口的或合规格的容器;若把注有液化气体的容器密封,会引起爆炸。

(2)倾注液化气体时,应远离火焰,并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2)小心贮存载有液态氮的小玻璃瓶。若把液态氮贮存在密封不妥当的玻璃瓶内,提取液氮时可能会引起爆炸,故必须使用棉花或布围着玻璃瓶,以减低爆裂的危险。

7.4 通风柜

(2)通风柜用以保护操作人员,以免他们接触到由化学品释放的有毒烟雾,并防止烟雾在实验室内扩散。

(2)通风柜不应用作存放化学品。

(2)留意标示在每个排风柜左上方的使用类别 (处理一般的化学品,酸蚀作用或过氯酸),并要熟悉在排风柜右上方张贴的基本操作方法。

(2)凡涉及有毒化学品的实验,尽可能在排风柜内进行。紧记戴上防护镜及穿上保护手套,每次使用完毕,必须彻底清理工作台和仪器。

(2)凡涉及有机溶剂的蒸馏过程及消解过程的操作程序,必须在通风柜内进行。蒸馏过程必须在有人看管下进行。

(2)定期检查通风柜的性能,包括表面风速。

7.5 通风柜的安全使用守则

(1)检查通风柜内的抽风系统和其它功能是否运作正常。

(2)实验时应把通风柜的窗框拉下至认可的安全高度,以指示适当的表面风速。窗框高于安全高度时,便不应使用通风柜,以确保安全。

(3)应在通风柜内中心地方工作。

(4)切勿用对象(例如:挡板或大型仪器)阻挡通风柜口。

(5)切勿阻碍前端金属带边与工作台之间的位置。

(6)切勿阻挡通风柜内后方的排气槽。

(7)注意切物把纸张或较轻的对象堵塞于排气出口。

(8)警钟响亮时切勿在柜内进行实验,立刻关闭柜门并联络维修人员检查。

(9)若有有毒物质泻溢柜内,应立刻通知所有在场者迅速离开,并启动实验室入口的紧急排风警报。切勿在排风柜内存放化学品或阻塞后方排气槽使用。


第八部分 各专业实验室安全知识

8.1 无机及分析化学实验室安全知识

化学实验用到的药品中,有的是易燃、易爆品,有的具有腐蚀性和毒性。因此实验中要特别注意安全,必须将“安全”放在首位。发生了事故不仅损害个人的身体健康,而且有可能危及到他人,还有可能导致国家的财产受损失,影响工作的正常进行。因此,首先要从思想上重视实验安全,决不能麻痹大意。其次,在实验前应了解仪器的性能,药品的性质以及实验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在实验过程中,应集中精力,严格遵守实验安全守则,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第三,要掌握必要的救护措施。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可进行及时处理。

实验室安全守则:

(1)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吸烟,或把食具带进实验室,化学药品禁止入口。实验完毕应洗手。

(2)不要用湿的手、物接触电源,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3)一切涉及有毒的,有刺激性或恶毒气味物质(如硫化氢、氟化氢、氯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氮,碘化磷、砷化氢)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中进行。

(4)一切易挥发和易燃物质(乙醇、乙醚、丙酮、苯等有机物)的实验,必须在远离火源的地方进行,以免发生爆炸事故。

(5)加热试管时,不得将试管口对着自己,也不可指向别人,避免溅出的液体烫伤人。

(6)倾注有腐蚀性的液体或加热有腐蚀性液体时,液体容易溅出,不要俯向容器直接去嗅容器中液体或气体的气味,应使面部远离容器,用手把逸出容器的气流慢慢地煽向自己的鼻孔。

(7)稀释浓硫酸时,应将浓硫酸慢慢到入水中,并不断搅拌,切不可将水到入硫酸中!以免产生局部过热使硫酸溅出,引起灼伤。

(8)取用在空气中易燃的钾、钠和白磷等物质时,要用镊子,不要用手去接触。

(9)氢气(或其它易燃、易爆气体)与空气或氧气混合后,遇火易发生爆炸,操作时严禁接近明火。银氨溶液不能留存,因久置后会变成氮化银,易于爆炸。强氧化剂(如氯酸钾、硝酸钾、高锰酸钾等)或强氧化剂混合物不能研磨,否则将引起爆炸。

(10)有毒药品(如重铬酸钾、钡盐、铅盐、砷的化合物、汞的化合物、特别是氰化物)不得入口或直接接触伤口。剩余的废液也不能随便倒入下水道,应倒入废液缸或由教师指定的容器里。

(11)金属汞易挥发、并通过呼吸道而进入人体逐渐积累会引起慢性中毒。所以做金属汞的实验时应特别小心,不得把金属汞洒落在桌上或地上。若不小心洒落,必须尽可能收集起来,并用硫磺粉撒在洒落汞的地方,让金属汞转变成不挥发的硫化汞。

(12)   洗涤的仪器应放在烘箱或气流干燥器上去干燥,严禁用手甩干。

(13)   水、电、煤气一经使用完毕,应立即关闭开关。

(14)   点燃的火柴用后应立即熄灭,不得乱扔。

(15)   不得将实验室的化学药品带出实验室。

8.2 有机化学及综合化学实验室安全知识

(一)   实验室安全守则

(1)加料前,应检查实验装置是否正确、稳妥与严密,常压操作时,切勿造成密闭系统,否则可能会发生爆炸事故。

(2)使用易燃物质,应尽可能远离热源,对易爆炸固体的残渣,必须小心销毁(如用盐酸或硝酸分解重金属炔化物)。使用腐蚀性药品(如苯酚)切勿接触皮肤。

(3)实验室药品均不得入口,有毒药品(如重铬酸钾、四氯化碳等),使用时不得接触伤口,也不能随便倒入下水道,以免污染环境。实验完毕,必须认真洗手。

(4)装配仪器时,若塞孔过紧,一定不要免强塞入,以免将手戳伤。玻璃管插入塞孔时,要抹少量水或甘油,操作时两手要靠近,应旋转插入而不要压入,否则也会将手戳伤。

(5)使用电器设备时,不能用湿手去拿插头。为了防止触电,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接地线。调压器的输入与输出端一定不能接反,否则会烧坏设备甚至造成火灾!实验完毕,必须先切断电源后,再拆接线。

(6)熟悉灭火器、砂箱以及急救箱的放置地点以及使用方法。

(二)   实验事故的处理

(1)火灾的处理。一旦发生着火事故,要保持镇静。首先拉下电闸并迅速移开附近的易燃物,熄灭附近的火源。少量有机溶剂着火,可用湿布,石棉布盖熄,玻璃仪器内溶剂着火时,用大块石棉布盖熄,而不用砂土灭火。以防打碎仪器引起更大面积着火。切记不可用水灭火,若火势较大,则使用泡沫灭火器灭火,电器设备着火,应先拉下电闸,再用四氯化碳灭火器(一定要注意通风,防止中毒!)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灭火时,应从四周开始向中心扑灭。

衣服着火时,应立即脱下着火衣服,将火闷熄,切勿惊慌乱跑,以防火焰扩大。情况危急时,也可就地打滚,盖上毛毯,或用水冲淋,使火熄灭。

(2)玻璃割伤。当伤口内有玻璃碎片时,应先取出,再用水洗净伤口,然后抹上红汞并包扎。如伤口较深,流血不止时,可在伤口上下10cm处用纱布扎紧,以减慢流血,并立即去医院就诊。

(3)酸碱灼伤。当酸或碱液灼伤皮肤时,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酸液灼伤则用1%碳酸氢钠溶液洗,碱灼伤则用1%硼酸洗,最后都再用水洗,然后,在灼伤处涂上药用凡士林。

酸液或碱液入眼内,处理方法同上,并急时去医院就诊。

(4)烫伤。一般涂以烫伤油膏等。

(三)急救用具。

(1)消防器材。泡沫灭火器,四氯化碳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石棉布,黄砂等。

(2)急救药箱:碘伏,云南白药,甘油,凡士林,烫伤药膏,70%酒精,3%双氧水,1%醋酸溶液,1%硼酸溶液,1%碳酸氢钠溶液,绷带,纱布,棉花签,药棉,橡皮膏,医用镊子,剪刀等。

 

8.3 物理化学及仪器分析实验室安全知识

在化学实验室里,安全是非常重要的,它常常潜藏着诸如发生爆炸、着火、中毒、灼伤、割伤、触电等事故的危险性,如何来防止这些事故的发生以及万一发生又如何来急救。这都是每一个化学实验工作者必须具备的素质。本节主要结合物理化学实验和仪器分析实验的特点介绍安全用电,使用化学药品的安全防护等知识。

(一)安全用电常识

违章用电常常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火灾、损坏仪器设备等事故,物理化学实验室使用电器较多,特别要注意安全用电。下表列出了50 Hz交流电通过人体的反应情况。

电流强度                       人体反应

1-10                         麻木感

10-25                        肌肉强烈收缩

25-100                       呼吸困难,甚至停止呼吸

100以上                     心脏心室纤维性颤动,死亡

为了保障人身安全,一定要遵守实验室安全规则:

防止触电

(1)不用潮湿的手接触电器

(2)电源裸露部分应用绝缘装置(如电线接头处应裹上绝缘胶布)。

(3)所有电器的金属外壳都应保护接地。

(4)实验时,应先连接好电路后才接通电源。实验结束时,先切断电源,再拆线路。

(5)修理或安装电器时,应先切断电源。

(6)不能用试电笔去试高压电。使用高压电源应用专门的防护措施。

(7)如有人触电,应迅速切断电源,然后进行抢救。

防止引起火灾

(1)使用的保险丝要与实验室允许的用电量相符。

(2)电线的安全用电量应大于电功率。

(3)室内若有氢气、煤气等易燃、易爆气体,应避免产生电火花。继电器工作或开关电闸时,易产生电火花,要特别小心。电器接触点接触不良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4)如遇电线起火,立即切断电源,用砂或二氧化碳、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禁止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等导电液体灭火。

防止短路

(1)线路中各接点应牢固,电路元件两端接头不要互相接触,以防短路。

电线、电器不要被水淋湿或浸在导电液体中,例如实验室加热用的灯泡接口不要浸在水中。

(2)电器仪表的安全使用

(3)在使用前,先了解电器仪表要求使用的电源是交流电还是直流电,是三相电还是单相电以及电压的大小(380V、220V、110V或6V)。须弄清电器功率是否符合要求以及直流电器仪表的正负极。

(4)仪表量程应大于待测量,若待测量大小不明时,应从最大量程开始测量。

(5)实验之前要检查线路连接是否正确。经教师检查同意后方可接通电源。

(6)在电器仪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不正常声响,局部升温,或嗅到绝缘漆过热产生的焦味,应立即切断电源,并报告老师进行检查。

8.4 使用化学药品的安全防护

(一)防毒

(1)实验前,应了解所用药品的毒性及防护措施。

(2)操作有毒气体(如H2S、Cl2、NO2、浓HCl和HF等)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3)苯、四氯化碳、乙醚、硝基苯等的蒸汽会引起中毒。它们虽有特殊气味,但久嗅会

使人嗅觉减弱,所以应在通风良好的情况下使用。

(4)有些药品(如苯、有机溶剂、汞等)能透过皮肤进入人体应避免与皮肤接触。

(5)氰化物、高汞盐(HgCl2 、Hg(NO3)2)等,可溶性钡盐(Ba Cl2)、重金属盐(如镉、

铅盐)、三氧化二砷等剧毒药品,应妥善保管,使用时要特别小心。

(6)禁止在实验室内喝水,离开实验室及饭前要洗净双手。

(二)防爆

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当两者比例达到爆炸极限时,受到热源(如点火花)的诱发,就会引起爆炸。

(1)使用可燃性气体时,要防止气体逸出,室内通风要良好。

(2)使用可燃性气体时,严禁同时使用明火,还要防止发生电火花及其它撞击火花。

(3)有些药品如叠氮铝、乙炔银、乙炔铜、高氯酸盐,过氧化物等受震和受热都易引起爆炸,使用时要特别小心。

(4)严禁将强氧化剂和强还原剂放在一起。

(5)久藏的乙醚使用前应除去其中可能产生的过氧化物。

(6)进行容易引起爆炸的实验,应用防爆措施。

(三)防火

(1)许多有机溶液如乙醚、丙酮、乙醇、苯等非常容易燃烧,大量使用时室内不能有明火,电火花或静电放电。实验室内不可存放过多这类药品,用后还要及时回收处理,不可到入下水道,以免聚集引起火灾。

(2)有些物质如磷、钠、钾、电石及金属氢化物等,在空气中易氧化自然。还有一些金属如铁、锌、铅等粉末,比表面大也容易在空气中氧化自然。这些物质要隔绝空气保存,使用时要特别小心。

实验室如果着火,不要惊慌,应根据情况进行灭火,常用的灭火剂有:水、砂、二氧化碳灭火器、四氯化碳灭火器、泡沫灭火器和干粉灭火器等。可根据起火的原因选择使用,以下几种情不能用水灭火:

(3)金属钠、钾、镁、铝粉、电石、过氧化钠着火,应用干砂灭火。

(4)比水轻的易燃液体,如汽油、苯、丙酮等着火,可用泡沫灭火器。

(5)有灼烧的金属或熔融物的地方着火时,应用干砂或干粉灭火器。

(6)电器设备或带电系统着火,可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四氯化碳灭火器。

(四)防灼伤

强酸、强碱、强氧化剂、溴、磷、钠、钾、苯酚、冰醋酸等都会腐蚀皮肤,特别要防止溅入眼内。液氧、液氮等低温也会严重灼伤皮肤,使用时要小心。万一灼伤应及时治疗。

8.5 汞的安全和汞的纯化

汞中毒分急性和慢性两种。急性中毒多为高汞盐(如HgCl2)入口所致,0.1-0.3g即可致死。吸入汞蒸气会引起慢性中毒,症状有:食欲不振,恶心、便秘、贫血、骨骼和关节疼,精神衰弱等。汞蒸气的最大安全浓度为0.1mg/cm-3),而20℃时汞饱和蒸气压为0.0012mmHg。超过安全浓度的100倍,所以使用汞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汞操作规定。

(一)安全用汞操作规定

(1)不要让汞直接暴露于空气中,盛汞的容器应在面上加盖一层水。

(2)装汞仪器下面一律放置浅磁盘,防止汞滴洒落到桌面上和地面上。

(3)一切转移汞的操作,也应在浅磁盘内进行(盘内装水)。

(4)实验前要检查装汞的仪器是否放置稳固。橡皮管或塑料管连接处要缚牢。

(5)储汞的容器要用厚壁玻璃器皿或瓷器,用烧杯暂时盛汞,水可多装,以防破裂。

(6)若有汞掉落在桌上或地面上,先用吸汞管尽可能将汞珠收集起来,然后用硫磺盖在汞溅落的地方,并摩擦使之生成HgS,KMnO4溶液使用氧化。

(7)擦过汞或汞齐的滤纸或布必须放在有水的瓷缸内。

(8)盛汞器皿和有汞的仪器应远离热源,严禁把有汞仪器放进烘箱。

(9)使用汞的实验应有良好的通风设备,纯化汞应用专业的实验室。

(10)手上若有伤口,切勿接触汞。

(二)汞的纯化

汞中的两类杂质:一类是外部沾污,如盐类或悬浮赃物。可用水洗及用滤纸刺一小孔过滤除去。另一类是汞与其它金属形成的合金,例如极谱实验中,金属离子在汞阴极上还原成金属并与汞形成合金,这种杂质可选用下面几种方法纯化:

(1)易氧化的金属(如Na、Zn等)可用硝酸溶液氧化除去,酸洗装置如图所示。把汞倒入装有毛细管或包有多层绸布的漏斗,汞分散成细小汞滴洒落在10% HNO3中,自上而下与溶液充分接触,金属被氧化成离子溶于溶液中,而纯化的汞聚集在底部。一次酸洗不够纯净,可酸洗数次。

(2)蒸馏:汞中溶有重金属(如Cu、Pb等),可用蒸汞器蒸馏提纯。蒸馏应在严密的通风橱内进行。

(3)电解提纯:汞在稀H2SO4溶液中阳极电解可能有效地除去轻金属,装置如图所示。电解电压5V-6V,电流0.2A左右,此时轻金属溶解在溶液中,当轻金属快溶解完时,汞才开始溶解,此时溶液变浑浊,汞面有白色HgSO4析出。这时降低电流继续电解片刻即可结束。将电解液分离掉,汞在洗汞器中用蒸馏水多次冲洗。

8.6 高压钢瓶的使用及注意事项

(一)气体钢瓶的颜色标记

我国气体钢瓶常用的标记表(气体类别、瓶身颜色、标色颜色 字样)

(二)气体钢瓶的使用

(1)在钢瓶上装上配套的减压阀。检查减压阀是否关紧,方法是逆时针旋转调压手柄至螺杆松动为止。

(2)打开钢瓶总阀门,此时高压表显示出瓶内贮气总压力。

(3)慢慢地顺时针转动调压手柄,至低压表显示出实验所需压力为止。

(4)停止使用时,先关闭总阀门,待减压阀中余气逸尽后,再关闭减压阀。

(三)注意事项

(1)钢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的地方。可燃性气瓶应与氧气瓶分开存放。

(2)搬运钢瓶要小心轻放,钢瓶帽要旋上。

(3)使用时应装减压阀和压力表。可燃性气瓶(如H2 、C2H2)气门螺丝为反丝,不燃性或助燃性气瓶(如N2  、O2)为正丝。各种压力表一般不可混用。

(4)不要让油或易燃有机物沾染上(特别是气瓶出口和压力表上)。

(5)开启总阀时,不要将头或身体正对总阀门,防止阀门或压力表冲出伤人。

(6)不可把气瓶内气体用光,以防重新充气时发生危险。

(7)使用中的气瓶每三年应检查一次,装腐蚀性气体的钢瓶每两年检查一次,不合格的钢瓶不可继续使用。

(8)氢气瓶应放在远离实验室专用小屋内,用紫铜管引入实验室,并安装防止回火装置。

8.7 X射线的防护

X射线被人体组织吸收后,对人体健康是有害的。一般晶体X射线X射线衍射分析用的软X射线X射线(波长较长,穿透能力较低),比医院透视用的硬X射线(波长短,穿透能力较强),对人体组织伤害更大。轻的造成局部组织灼伤,如果长期接触,重的可造成白血球下降,头发脱落,发生严重的射线病。但若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上述危害是可以防止的,最基本的一条是防止身体各部(特别是头部)受到X射线照射,尤其是受到X射线的直接照射。因此要注意X光管窗口附近用铅皮(厚度在1毫米以上)挡好,使X射线尽量限制在一个局部小范围内,不让它散射到整个房间,在进行操作时(尤其是对光),应戴上防护用具(特别是铅玻璃眼镜)。操作人员站的位置应避免直接照射。操作完,用铅屏把人与X光机隔开;暂时不工作时,应关好窗口,非必要时,人员应尽量离开X光实验室。室内应保持良好通风,以减少由于高电压和X射线电离作用产生的有害气体对人体的影响。

附录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 (GB 13690-92)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危险标志及危险特性,还对1074种常用危险化学品进行了分类,规定了危险性类别、危险标志及危险特性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常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贮存和运输。也适用于其他化学品。

2  引用标准

GB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3 分类

3.1 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危险特性分为8类:

3.1.1 第1类 爆炸品

本类化学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3.1.2 第2类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本类化学品系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应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

a. 临界温度低于50 ℃。或在50 ℃时,其蒸气压力大于294 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

b. 温度在21.1 ℃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75 kPa,或在54.4 ℃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 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 ℃时,雷德蒸气压力大于275 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的气体。

3.1.3 第3类 易燃液体

本类化学品系指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特性已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其闭怀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1℃。

3.1.4 第4类 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易燃固体系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品。

自燃物品系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

遇湿易燃物品系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

3.1.5 第5类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氧化剂系指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包括含有过氧基的无机物其本身不一定可燃,但能导致可燃物的燃烧,与松软的粉末状可燃物能组成爆炸性混合物,对热、震动或摩擦较敏感。

有机过氧化物系指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或摩擦极为敏感。

3.1.6 第6类 有毒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进入机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器官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统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经口摄取半数致死量:固体LD50≤500 mg/kg,液体LD50≤ 2000 mg/kg; 经皮肤接触24h,半数致死量LD50≤1000 mg/kg;粉尘、烟雾及蒸汽吸入半数致死量LC50≤10 mg/L的固体或液体。

3.1.7 第7类 放射性物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放射性比活度大于7.4×104 Bq/kg的物品。

3.1.8 第8类 腐蚀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与皮肤接触在4h内出现可见坏死现象,或温度在55℃时,对20号钢的表面均匀年腐蚀率超过6.25mm/y的固体或液体。

3.2 对于每种常用危险化学品,应根据它们的主要危险特性进行分类

对1074种常用危险化学品进行了分类和分项。对每种常用危险化学品,给出了它们的品名、别名、英文名、分子式(或结构式)、主要危险性类别、次要危险性类别、危险特性及危险标志。

对于未列入分类明细表中的危险化学品,可以参照已列出的化学性质相似,危险性相似的物品进行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