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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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重点实验室建设费执行情况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6-04-01  点击:[]

根据学校会议精神及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文件通知,为了加强学校经费预算管理,增强经费使用效益,2016年度,学校给重点实验室下拨建设经费300万元,与之前结余的309.42万元合并为今年实际的预算经费。2016年的300万元建设费务必于本年度内执行完毕,2016年之前结余的309.42万元于1-2年内执行完毕。

请各位老师接到邮件后,尽快详细了解个人的建设费结余量以及2016年大概能分到的建设费数额(正在计算中,4月5日公布),于4月10日前填报2016年度重点实验室购置仪器计划表。并发送至klascc@snnu.edu.cn。办公室在收集汇总的基础上,形成书面申报材料,于4月14日前报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全部经费额度,届时学校将收回统筹安排。

本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位老师充分利用重点实验室建设费,紧扣课题组发展需求,认真填报并按时提交购置仪器计划表。

应用表面与胶体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