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表面与胶体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陕西师范大学)学术活动实施流程
为使应用表面与胶体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陕西师范大学)学术活动有效开展,更好为教学科研服务,根据《应用表面与胶体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陕西师范大学)学术活动办法》,结合我室学术活动实施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流程。
第一步:填写学术活动审批表(见附件1),撰写邀请信(附件2),外国专家需到国际处审批;
第二步:在重点实验室网站和学院网站发布预告(网站模板),制作海报(模板见附件3);
第三步:报告结束后及时总结进展和成果,并汇总资料(学术报告归档表(附件4)、海报和照片等),发送到重点实验室邮箱(klascc@snnu.edu.cn);
第四步:填写学术报告酬金领款单(附件5),到重点实验室办公室登记报销;
备注:
(1)海报由重点实验室统一编号;如果是海外专家,在落款处加上“应用表面与胶体化学创新引智基地”;
(2)报销时必须将汇总资料归档。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