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表面与胶体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陕西师范大学)管理人员的分工与职责
一、应用表面与胶体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任期五年,下设办公室。
二、职责分工
1.实验室主任
(1)主持实验室的全面工作;
(2)负责专职研究人员的聘任;
(3)组织科研项目立项、申报及论证等工作。
2.实验室副主任1
(1)负责制定实验室学术活动的计划和安排,并具体实施;负责开放课题的设立、论证、实施及客座人员的管理;
(2)负责接待来访的国内外专家学者及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负责实验室网页更新与维护、编印年报、宣传资料等。
3.实验室副主任2
(1)负责仪器设备的购置及运行管理;
(2)负责实验室的财务管理,办理请款、报销等审批手续;
(3)负责对实验室公共资源的管理,维护公共设施。
4.实验室办公室职责
(1)负责与外单位的联系,接待来访的国内外专家、学者;
(2)负责对实验室公共资源的管理,公共设施的维护;维护实验室网页;
(3)负责起草各项规章制度,交全室人员会议讨论;
(4)收集整理与实验室相关的文件资料,统计实验室每年的研究成果、学术交流、经费筹集与支出情况、人才培养等各类信息;
(5)负责组织实验室开放课题的申请、受理、评审、接待、进展情况检查及结题等具体工作;
(6)负责实验室的日常事务;
(7)完成实验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