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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表面与胶体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分工与职责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07-06-07  点击:[]

应用表面与胶体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陕西师范大学)管理人员的分工与职责

一、应用表面与胶体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任期五年,下设办公室。

二、职责分工

1.实验室主任

(1)主持实验室的全面工作;

(2)负责专职研究人员的聘任;

(3)组织科研项目立项、申报及论证等工作。

2.实验室副主任1

(1)负责制定实验室学术活动的计划和安排,并具体实施;负责开放课题的设立、论证、实施及客座人员的管理;

(2)负责接待来访的国内外专家学者及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负责实验室网页更新与维护、编印年报、宣传资料等。

3.实验室副主任2

(1)负责仪器设备的购置及运行管理;

(2)负责实验室的财务管理,办理请款、报销等审批手续;

(3)负责对实验室公共资源的管理,维护公共设施。

4.实验室办公室职责

(1)负责与外单位的联系,接待来访的国内外专家、学者;

(2)负责对实验室公共资源的管理,公共设施的维护;维护实验室网页;

(3)负责起草各项规章制度,交全室人员会议讨论;

(4)收集整理与实验室相关的文件资料,统计实验室每年的研究成果、学术交流、经费筹集与支出情况、人才培养等各类信息;

(5)负责组织实验室开放课题的申请、受理、评审、接待、进展情况检查及结题等具体工作;

(6)负责实验室的日常事务;

(7)完成实验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